关于申报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68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适应国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立项将作为院级以上相关课题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立项课题可根据《2018年度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选题,也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题目,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为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倡校企、校政、校校联合申报,广泛合作,共同研究。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我院在编在岗教学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本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并应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经历。课题负责人在申报课题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立项研究课题管理实行负责人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成员(含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研究。

2.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不多于9人(含主持人)。

3. 主持学院教研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 杜绝重复立项,此前已在其他机构获批的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和题目申报本次课题。

5.按规定要求做好课题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使用经费。

四、资助标准

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

五、研究时限及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如不能按期结题,请填写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2.研究成果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且已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得已验证或被采纳;课题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

六、申报及评审立项程序

1.申报人所在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立项要求统一报送材料,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研处对申报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次学院教育研究立项课题。

3. 申报材料包括:《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匿名)》1份;《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kyc4099@163.com,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南教319室)。

4.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林毅

联系电话:0411-39104039

 

 

附件1:2018年度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匿名).doc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院级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