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浏览次数:13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0号)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6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树牢风险防范和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目标

紧扣“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主题,广泛宣传消防工作,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消防基本技能。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师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统筹校内外资源,切实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悬挂消防安全条幅、借助自媒体等形式,积极营造关注消防、认识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学院将统一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主题班会,组织消防知识宣传和学习活动。

主办单位:各系

2.举行2026年学生宿舍消防疏散演练。通过开展火情报警、疏散引导等演练环节,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主办单位:保卫科、学生管理科

参与单位:三系

3.邀请属地消防大队进校园,进行消防器材讲解与互动体验。通过近距离接触来丰富学生们对消防设施的认识。

主办单位:保卫科

参与单位:另行通知

4.开展重点部位人员(实验员、食堂工作人员、快递工作人员、商店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学生宿舍值班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器使用演练活动,提高重点部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初期火情的处置能力。

主办单位:保卫科

5.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主题签名活动

主办单位:保卫科

承办单位:土木工程系

6.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主办单位:保卫科

承办单位:团委

7.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LED宣传:11月9日,在主教学楼的LED屏上,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宣传内容进行滚动播出宣传(宣传科负责)。

拱门宣传:11月9日,在办公楼处,布设1个拱门,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消防宣传主题进行宣传(保卫科负责)。

宣传栏宣传:在工厂区宣传栏展出消防宣传喷绘(保卫科负责)。

展板宣传:在主教学楼、南教学楼、实验楼和学生宿舍粘贴消防宣传展板(保卫科、学生管理科负责)。

新媒体宣传:利用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宣传消防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科、团委负责)。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检查记录。坚决杜绝违规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的发生,相关部门要做好校内师生办公、居住房屋的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堆放易燃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三无电器情况,是否存在杂物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情况,发现上述情况的,必须立即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实训场所、仓库等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物品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认真检查本单位消防器材保养情况,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及时清除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保证所属区域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逐室清查淘汰“万能孔”型式、无CCC强制认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排及老旧破损电线电器。同时要严格规范办公场所用电线路敷设,杜绝插排串联、超负荷使用等行为(此项为校党委巡察整改问题)。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实现“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清单化管理。请于2026年11月19日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报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4室),纸质版需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联系人:卫广太,联系电话:2736。

(三)开展教职工集中消防培训

各单位、各部门要每年组织开展面向本单位教师至少一次集中消防培训,既可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月集中安排,也可根据教学科研实际分散组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办公及实验室用火用电安全、初期火灾扑救、灭火器和消火栓实操、应急疏散逃生等。如需邀请校外培训人员,可联系保卫科协助联系。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将签到表、现场照片和简要培训记录存档备查,并将其纳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四)完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三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签订《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状》,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1月16日-18日到保卫科领取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两份,经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各单位、各部门留存,一份于2026年11月27日前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备案,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2.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人员调整情况,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统计表》(附件1);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部门+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统计表”,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3.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所辖房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教室、库房等)安全防火责任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区域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附件2);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部门+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区域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教职工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应采用双色雕刻板材质,底色为金色,字体颜色为黑色,尺寸为:20cm*3.5cm,并张贴在门外显著位置。有需要制作标识牌的,请联系保卫科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保卫科负责统一制作,单位部门负责张贴。

学生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应采用卡槽式,卡槽内可采用纸质材料,字体颜色为黑色,有需要卡槽的,请联系保卫科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主动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动员、精心部署,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等,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11月9日当天要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活动主题,深化活动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实操和疏散演练,动员和号召师生员工广泛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若有相关活动计划需求,可提前与保卫科张赞武联系。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进行总结

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于12月6日前将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总结、特色活动、图片、培训记录等),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至保卫科104室,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联系人:卫广太,联系电话:2736。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统计表.doc

2.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doc

 

 

                    应用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