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消防安全工作,树牢风险防范和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学决定开展2024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校园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开设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借助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开课”“微课堂”等活动,积极营造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1.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消防知识宣传学习活动

主办单位:各

2.开展“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教工消防知识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全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应对初期火情的处置能力。保卫提供演练器材支持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主办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开展“学生宿舍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主办单位:保卫科、学生处

参与单位:三系

4.开展“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消防安全主题签名活动

主办单位:保卫科

承办单位:建筑与经济管理系

5.营造宣传氛围。

11月9日前完成:LED宣传,在学院大门岗、主教学楼的LED屏,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宣传内容进行滚动播出宣传(宣传部、教务处负责)。拱门宣传,11月9日,在办公楼处,布设1个拱门,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消防宣传主题进行宣传(保卫科负责)。宣传栏宣传,在宣传长廊、工厂区宣传栏(3块宣传板)展出消防宣传喷绘(保卫科负责)。展板宣传,在主教学楼、南教学楼、实验楼、北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粘贴消防宣传展板(保卫科负责)。

11月完成:新媒体宣传,利用学院、团委和各系微信公众号宣传消防常识,营造宣传氛围(宣传部、团委、各系负责)。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检查记录。坚决杜绝违规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的发生,相关部门要做好校内师生办公、居住房屋的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堆放易燃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三无电器情况,是否存在杂物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情况,发现上述情况的,必须立即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学实验室等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物品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认真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保养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及时清除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保证所属区域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三)完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三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签订《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责任状》,请各单位、各部门11月6日-8日到保卫科领取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两份,经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各单位、各部门留存,一份于11月15日前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备案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2.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人员调整情况,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统计表》(附件1);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3.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所辖房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教室、库房等)防火责任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附件2);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保卫科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联系人: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教职工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应采用双色雕刻板材质,底色为金色,字体颜色为黑色,尺寸为:20cm*3.5cm,并张贴在门外显著位置。有需要制作标识牌的,请联系保卫科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保卫科负责统一制作,单位部门负责张贴。学生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应采用卡槽,有需要卡槽的,请联系保卫科张赞武,联系电话:2735。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主动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动员、精心部署,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等,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11月9日当天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活动主题,深化活动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灭火实操和疏散演练,动员号召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到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中。若有相关活动计划需求,可提前与保卫科联系。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进行总结

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于12月3日前将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总结、特色活动、图片、培训记录等),经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至保卫科,电子版发送至atbwc@dlou.edu.cn。

联系人:赵成喜      联系电话:2733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统计表.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二级单位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doc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