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新和开学期间严禁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开学伊始,又值新生入学,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增强学院教职工廉洁从教的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在迎新和开学期间,院纪委对全院教职工提出如下规定:

1.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各种宴请、任何形式的其他消费安排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3.已收受各类礼品礼金者,务必自收受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并由本人向院纪委办公室报告。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及时将以上纪律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工作者,对学生及其家长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做到全知晓、全覆盖。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以身作则,确保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全体学生工作者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四有”好教师要求自己,用高尚的人格和丰厚的学识影响、教育学生,平等对待和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认真履职,严于律己,对新生及其家长提供贴心周到服务,确保迎新工作的顺利完成。

学院纪委将加强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学生工作者和教师,严肃问责宣传教育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并对典型事例进行通报。

监督电话:0411-85622813

监督信箱:学院第七学生宿舍一楼监督信箱

监督举报邮箱:atjw@dlou.edu.cn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