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五一”节前综合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28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教学、科研正常开展,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防止安全事故。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五一”节前学院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与交通安全

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机房等重要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师、学生对消防器材使用技能掌握情况;学院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对校园形成的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

以食堂饭菜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院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

着重检查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情况,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师生对预案掌握情况,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电梯、起重机、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校舍房屋安全

着重检查全院校舍房屋安全及危旧房屋修缮和维修加固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各部门应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部署安全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制定出应急预案,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报学院安委办备案。

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将以适当形式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望各单位各部门遵照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三、检查日程安排

2018年4月23日至4月26日,各单位自查、整改。

2018年4月27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检查组,进行安全大检查,

 2018年5月6日至5月10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本单位安全自查总结材料上报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楼104)备案。

 

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