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的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16-2017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全院教职工,考核不含现任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现任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二、考核办法
考核的内容、等级、标准及程序均按原《大连水产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学校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核,主要依据其学习、培训的表现情况确定等级;
2、11月3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学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学年管理、工勤人员考核表》《考核结果总汇表》(大连海洋大学组织人事部主页“人事管理-下载专区”下载并双面打印)报送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