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应用学院党发〔2017〕8号)、《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7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状》,进行本部门的综治工作总结和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总结题目统一:XXX处(系、部、室、厂、馆)2017年综治工作总结。XXX处(系、部、室、厂、馆)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4日前将两个总结的纸质稿(A4纸打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交到院综治办(办公楼104室),电子稿发至dhdzybwc@qq.com。
联系人:霍德功 电话:39104110
注:需要个别单位(部门)提供的其他综治材料另行通知。
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