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海洋大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大海大校发﹝2017﹞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要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二级网络。各系要成立系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组,组织各班级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三级网络。
2、要建立逐级汇报制度。三级网络每周以书面材料向二级网络汇报一次本班级学生的心理状况,二级网络每月以书面材料向一级网络汇报一次本系学生的心理状况。
3、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各系要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做好不定期抽查工作。
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