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校纪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177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校纪委《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对行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校纪委《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
对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各单位(部门)要主动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通知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强  马振峰

副组长:廉  欢  葛廷友  段庆臻  刘连福  于永安

              赵鹏云  戴世新

组  员:姜  霞  刘翔宇  宋成国  朱维全 

职  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次自查自纠总体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于10月20日下班前报送到学院纪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tjw@dlou.edu.cn

2.院领导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3.学院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到各单位(部门)专项检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本单位(部门)清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自查整改

各单位(部门)要迅速落实清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抱侥幸心理,全面彻底完成本次专项清查整改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自查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不如实上报、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rar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纪委

2017年10月13日